(記者傅珮玲/澎湖報導)本月高雄市三民區傳出父親及三名子女一家四口在家燒炭自殺案,所幸親人警覺異狀並前往察看,及時發現,消防局獲報前往救援,才阻止4條人命的憾事發生。
經濟、失業與家庭衝突這三大問題常是促發攜子自殺的因素,傳統文化的影響更有加乘的效應,東方的父母常將孩子視為自己的資產,認為自己有權決定孩子的生死,當自己走投無路時,由於孩子與自己是『生命共同體』,在考慮自殺的同時,自然連帶的決定了孩子的命運;至於動機部分,則常見有(一)『善意殺人』(這些家長認為帶孩子一起走是最佳的選擇,不想獨留孩子活在世上受苦受罪),(二)『報復型』(夫妻衝突之後,一方帶走孩子並攜子自殺,要讓另一方永遠後悔)等二類。無論什麼情形,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不因年齡或身分而有所不同,縱使家長處於多絕望無助的境地,兒童的生存權也不允許以任何理由予以剝奪,不應被視為父母親的財產。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表示,兒童人權不容漠視,殺子自殺行為,不僅是家庭暴力,也違反《刑法》故意殺人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還要加重刑責二分之一,且社會局可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4款,處強制親職教育及罰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任何人如得知兒童或少年有受虐情形,皆可透過113專線通報或撥打緊急電話110尋求協助,兒童人權需要社會幫忙發聲,讓他們平安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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