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鈴雀/台北報導)有關報載「高雄外港加油船汙染未爆彈」航港局回應說明:經查3月14日高雄港外港錨區有31艘油品船,其他種類船舶20艘,共計51艘,該等錨泊船均須先向高雄港務分公司申請核准。
由於高雄港水域條件良好,潮汐穩定,吸引大多數船舶至高雄港錨區作加水、補給、小修、更換船員或避風等事宜。目前高雄港外港錨區並無開放加油服務之業務,故未同意該等船舶於錨區從事加油作業。另船舶於錨區停留所產生之廢油水與生活垃圾,可申請進港後交由高雄港務分公司與專業處理廠商分別收受處理。
有關高雄港外港錨區屬商港區域範圍,由高雄港務分公司管理,目前停泊錨區船舶之管理作為,平常由海巡單位進行例行水域巡查,如發現油污染之情形,責由高雄港務分公司啟動緊急應變措施,偕同相關單位應變處理,並調查肇事船舶,移送航港局依商港法裁罰。
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加強高雄港外錨地使用管理,近期將邀集相關單位訂定「高雄港錨區使用管理原則」SOP,明確規範及管理該等錨泊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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