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為貫徹政府「反毒、緝毒」重要施政目標,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積極投入毒品案件查緝工作,於105年7月間在澎湖地區破獲紀姓嫌犯栽種大麻案,循線追查鎖定居住臺中地區簡姓男子亦購得種子後,隨即跨海追緝,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在掌握確切跡證後,見時機成熟,旋即於106年3月8日,持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會同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至臺中市霧峰區某民宅,一舉破獲簡姓犯嫌製造、販賣第二級毒品大麻案,現場查扣大麻6盒(淨重6.11公克)、大麻膏3盒(淨重3.43公克)、大麻種子21顆、日照燈具及相關種植工具等證物。
簡姓嫌犯於訊問時坦承不諱,指稱其係因好奇,才一時誤入歧途,自己於外國網站學習種植技術,嘗試在租屋處以「水耕法」栽種大麻。全案訊問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祥浤呼籲,大麻係我國禁止之第二級毒品,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且大麻經長期使用後如果中斷,會有戒斷症狀,出現注意力無法集中、焦慮不安、較嚴重導致抽蓄等身體不適症狀,吸毒是條不歸路,製造毒品更是害人害己,如發現周遭親友遭受毒害時,應挺身而出勇敢檢舉,一同打擊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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