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警員歐東昇於本(106)年2月18日18時許至馬公交通分隊處理公務之際,遇有酒駕肇事之民眾才○○欲離開並揚言自殺,即主動趨前支援防制,過程中遭致激烈反抗,並咬傷右手大拇指,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局長劉祥浤得知後於第一時間,立刻到交通隊關心,並致贈慰問金與慰問品,以慰勉員警因公執勤受傷。有鑑本案民眾之脫序行為,係酒駕引起,特別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因酒誤事,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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