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疇雲/澎湖報導)本縣近來觀光產業蓬勃發展,去(105)年觀光人數已突破100萬人次大關,為使遊客有合法安全的旅宿入住,縣府旅遊處積極辦理旅宿合法設立登記,俾使提供來澎旅客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計至105年12月31日止,澎湖縣的合法旅宿統計有國際觀光旅館1家、一般觀光旅館1家、合法旅館48家、合法民宿475家。
為有效管理旅宿業及保障合法業者與旅客的權益,旅遊處針對合法旅宿做定期及不定期的例行性檢查,亦加強對非法旅宿業者執行稽查,如未依發展觀光條例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旅宿業務及經營者,將處以罰鍰並勒令歇業。
另交通部觀光局於本(106)年1月11日公布發展觀光條例第55-1條條文,增訂旅宿業者未依此條例規定合法申請成立旅宿而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之訊息者,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縣府提醒未領取登記證違法經營旅宿業務者,勿心存僥倖刊登營業廣告資訊,以免有觸法之虞。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