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行動支付&社群電商』講座澎湖場12日推出
●如果您有親友在澎湖 歡迎您分享給他們
『就是要行動支付&社群電商』講座課程(澎湖場)
https://tr.im/1060112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台灣產商會經過了數月積極籌備後,目前已逐漸就緒,為了進入實務階段,總召集人王俊傑教授特推動促成『就是要行動支付&社群電商』講座課程(澎湖場),於元月12日舉辦一場有關「第3方收付」的簡介說明會;澎湖縣政府建設處特籲請澎湖鄉親暨台灣產商會全體會員踴躍報名參與。
●小商店加入台灣產商會第三方支付平台 網路交易可刷卡
由台灣產商會所積極推動的「小商店加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正積極籌備中;從去(105)年11月25日由該會總召集人王俊傑的專題講座中顯示,除了「消費會員」可申請加入該會組織平台外,一般店家亦可加入該會「特定商會員」。
而為方便一般民眾能迅速瞭解其中之奧妙,王總召特別以淺顯易懂的文字加以詮釋如下:
●邀請新「消費會員」口訣~5問1享:
1、請問您平常生活消費出去的錢~還會再自動回來一部分嗎?
2、請問如果能讓您平常花錢還會賺錢,您要不要呢?
3、請問您每個月所赚的錢~還可世襲~您說好不好呢?
4、請問您加入台灣產商會~從頭至尾不收一毛錢,您說讚不讚呢?
5、請問這個方法及系統~有發明專利~您說特殊不特殊呢?
6、那您想不想了解後與我同行分享呢?
●店家加入該會「特定商會員」有什麼好處? 口訣~6問1加:
1好、業績一定成長
2好、可省行銷成本
3好、可提高知名度
4好、降低進貨成本
5好、限制名額保障
6好、不會惡性競爭
※老闆您想加入嗎?
縣府建設處表示,為因應網路交易市場之發展,行政院金管會已於之前備查「提供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之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之自律規範,讓規模較小型的商店或個人賣方,能藉此接受買方以信用卡支付網路交易之款項。換言之,以後小商店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賣東西,均可接受刷卡。
「網路代收代付平台業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消費者在小型商店網路刷卡購物,銀行、收單機構就會先支付給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到消費者確認收到貨之後,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會再付錢給店家。
金管會解釋,以前商店在大型的網站,若要接受刷卡,必須跟銀行個別簽約成為特約商店,惟部分小型商店規模很小,沒有能力與銀行簽約,無法成為特約商店接受刷卡。但未來大型網站若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小型商店就可以與其簽約,成為其特約商店接受消費者刷卡。
根據自律規範規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應該建立雙方身分認證機制,逐筆在「買方」取得商品或服務等條件達成之後,才可以將款項交付給「賣方」,且平台業者所代收代付的款項必須取得銀行的履約保證,或者全部交付信託。
其次,第三方支付平台應要求「賣方」就所銷售之遞延性商品或服務,依各該法規辦理履約保證(含信託),並對「買方」之一切資料負保密義務;另平台業者及「賣方」應依稅法規定開立發票及報稅。
另外,三方支付平台應向「買方」揭露該交易之特約商店為平台業者及「賣方」之資訊,且平台業者應建立交易雙方糾紛處理機制;如發生「信用卡消費爭議帳款」之情事,平台業者應負擔特約商店之責任,不得要求買賣雙方自行處理退款事宜。
金管會指出,透過該等自律規範之訂定,收單機構與「網路代收代付平台業者」之合作模式將更多元,並能於網路交易之各類支付方式中,協助提供買賣雙方更便利之信用卡交易環境,及保障買賣雙方之權益。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