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象徵人類首度群策群力應對氣候變遷的「巴黎氣候協定」自105年11月4日起生效,協定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遷建立典章制度且具體行動。
聯合國環境規畫署(UNEP)發布溫室氣體排放的年度報告,指出各國必須在2030年前額外減排120億至140億公噸的溫室氣體,相當於削減2030年預期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25%,才有機會達成巴黎協定所設定,確保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革命前水準升高攝氏2度以內的目標。
巴黎氣候協定生效後,台灣也不能置外於減排之列,環保署並邀集相關部會共同商議,並訂出200個行動方案,從電動車、住商節能、再生能源推展等全面著手來達到2030年排碳量須減少23%之減碳目標。
環保局呼籲大家要有氣候變遷衝擊的意識,且生活中能落實節能減碳,並透過各種調適措施將建立起調適能力,降低氣候變遷所造成之衝擊,共同維護未來氣候變遷下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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