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馬公市公所自8月5日與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廠商完成簽約之後,歷經二個月,今已完成場址評估,目前進入規劃設計階段,市長葉竹林叮囑承辦單位財經課要注意進度,務必在一年內完成設置。
於馬公市公所公有建物設置太陽能發電,不只響應中央政府政策,更為馬公市財源開啟另一項來源,財經課表示未來一年內,將於馬公市公所市有房舍共35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容量至少有100萬峰瓦,太陽能板建置完成後,可提供市有房舍用電需求,同時也能延長市有房舍屋頂的使用年限,還兼具防水隔熱的功能,並可將多餘電量賣回給台電,實際達到節電及節省電費之效益,馬公市公所預計每年可增加126萬元的收入,一舉數得。
馬公市公所業已與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廠商達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訂約完成在案。太陽能光電設備建置由該公司於訂約日起一年內將設備設置完成,並從場址評估、規劃設計、繪製圖說、送件台電申請、責任施工、技師簽證、通報台電審查掛錶作業皆由該公司完成作業。而該公司目前刻正辦理規劃設計等階段,俟設備建置完成,依契約規定該公司正常供電賣回台電,以每100元即回饋13.5元給馬公市公所。
市長葉竹林表示,架設太陽光電系統可有遮陽、隔熱、降溫效果,環保又美觀,可提昇市有房舍綠化形象,配合市有房舍出租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由該公司提撥回饋金給馬市所,可充裕馬公市公所財源,既開源又節流,對市政建設發展非常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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