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鈴雀/台北報導)因應韓進海運公司8月31日向南韓首爾法院聲請破產,為維護航運秩序,交通部航港局籲請相關船舶運送業、海運承攬運送業、船務代理業及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等業者,應依報請航政機關備查之運價(如:船舶運送業之運價表、海運承攬運送業之集運費率表及貨櫃集散站經營業之營業費率費)收費並放貨,非依法律程序不得隨意滯留貨物,影響進出口貿易正常進行。
航港局提醒各進出口商之貨主,若運費為預付者,應儘速舉證後領貨提櫃;若運費為到付者,應付清運價表之運費後領貨。針對未報請航政機關備查收取費用、擅自抬高收費或擾亂航運秩序之業者,航港局將依航業法調查處分。
韓進海運公司為韓國第一大貨櫃航運公司,但因海運業之營運狀況急遽惡化,該公司陷入嚴重之資金周轉困境,倘正式宣告破產,將對全球海運上下游相關產業鏈,產生極大之衝擊,航港局再次籲請業者遵循法規,攜手突破困境。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