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為提升本縣「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員工火場緊急應變能力、災害發生時能有效處置及落實推動火場安全管理機制,本縣消防局第一大隊特於本(7)月25日上午9時,假「臺電尖山發電廠」實施災害搶救組合訓練,總計動員第一大隊、湖西、馬公及澎南等消防分隊各式救災救護車輛5部、消防人員16名,演練全程由第一大隊副大隊長陳孟鴻擔任指揮官,演練過程群策群力、逼真緊湊。
國內近年來,化學火警災害案件頻傳,尤其數年前高雄市地下管線爆炸工安意外,造成慘重傷亡損失歷歷在目,本次演練處所為列管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廠房內有大型作業機具運作,以及存放大量燃油原料及儲槽,若不慎起火燃燒火載量大、危險性高,故須加強平時火場應變能力演練,災時才能減少人命傷亡及降低財產損失。此次演練共分2階段進行:「員工自組演練部分」:模擬該場所儲油區2號油槽疑似施工不慎管路破裂,起火燃燒冒出濃煙,初期由員工立即啟動油槽撒水裝置及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另一部分員工迅速廣播指揮疏散,以及請求消防單位前往支援等災害安全應變機制;「實兵演練部分」:轄區湖西消防分隊到場後,初期指揮官立即指派人員實施毒化災氣體偵測、部署水線、進行人命救助、中繼供水、周界防護等以防止火勢擴大;第一大隊及各支援分隊抵達後,於現場成立指揮站設置「救災安全管制版」及「人員裝備管制區」,管制所有火場救災同仁,並同步進行加強水線部署、滅火攻擊、阻隔延燒及緊急撤離等搶救作為,在場所人員及消防弟兄通力合作下,整個演練圓滿順利完成。
消防局指出,消防人員平時即應針對轄區各類場所進行演練,以強化火場搶救戰技,於面對火場能臨危不亂並正確判斷進行搶救部署;各場所平時亦應落實緊急應變訓練,強化場所「自我財產自我保護」觀念,災害發生時才能有效地進行初期自救,相信未來在政府機關及業者共同努力下,面對可能災害時定能快速應變,以減少災害帶來的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達成幸福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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