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為宏揚孝順美德,並表達對65歲以上長者傳承文化,並落實陳縣長福利升級政見及彰顯縣府對長者重視與敬意,縣府在第18屆第1次議會臨時會中提案有關春節敬老平安禮金發放由現行新臺幣2,000元調高為新臺幣3,000元整,所需增加經費新臺幣1,400萬元整,在議長及全體議員大力支持下順利通過,縣府將於本(104)年2月6日起委託各村(里)長及幹事陸續發放。
縣政府社會處提醒,凡於103年12月31日前設籍本縣之年滿65歲以上老人(年齡計算以足歲為準),每人致贈新台幣3,000元整,發放日期從2月6日起至3月11日止,期間長者若不在澎可委由直系親屬親洽各村(里)長領取,103年12月31日以後戶籍異動之長者(縣內異動者)向新戶籍地村、里長提出領取意見時,新戶籍村、里長應向其原戶籍地村、里長查核確定未致贈後,請長者逕向原戶籍地村、里長領取。補發日期從3月12日起至4月9日止,請各鄉親注意發放及補領期程,逾期縣府不再辦理補發事宜。
另為表示縣府、縣議會對長者之關懷與重視,致贈禮金時以印製縣長、議長祝賀詞之專用禮金袋致贈,旨在「尊親」、「敬老」,請各村(里)長務必於春節前親自至府致贈,並藉以了解長者生活狀況及表達政府關懷長者之意,於致贈時轉知縣府、縣議會之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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