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疇雲/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財政處表示,馬公四維路以北農業區及公五、公六地區區段徵收,將優先從光榮(公五、公六)地區辦理,縣府「變更馬公都市計畫(配合四維路以北農業區第一期整體開發案)(再提會討論)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69次會核定以三期三區方式辦理開發,因此各區可單獨開發,其開發順序目前從開發意願比例較高之光榮(公五、公六)地區,近日將提送內政部核定開發範圍。
澎湖縣政府針對公五、公六(光榮)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於本(105)年3月28日假光榮活動中心召開說明會,透過召開說明會,讓鄉親更加瞭解整體區段徵收及都市計畫事業計畫概況,同時已將會議紀錄會寄送各土地所有權人,本次寄送之掛號郵件按地政事務所登記住址及戶籍住址以及再透過協尋之住址分別寄送,倘屆時仍無法送達者,財政處希望各土地所有權人能與該處連絡,鄉親如還有疑慮,也歡迎隨時到縣府詢問。
縣政府財政處強調,縣府這次辦理區段徵收,是希望兼顧馬公市發展的整體性及延續性,開發完成後,除提供可建築用地外,並配置公共設施用地及規劃便捷的聯外道路,對當地居住、交通及經濟環境具整體性之發展,也籲請鄉親能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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