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訂於104年1月24日(星期六)上午11時辦理「縣定古蹟文澳城隍廟修復工程」開工典禮,歡迎民眾共襄盛舉,前往觀禮。
文澳城隍廟於民國74年11月27日經內政部公告為祠廟類三級古蹟;民國96年配合新修訂的文化資產法,為澎湖縣縣定古蹟。
文澳舊名暗澳,是早期澎湖行政中心所在。而城隍原為城池守護神,後來演變為地方守護神。明初始於縣稱「顯佑伯」,凡守土官入境,必先祭城隍而後履任。及至清代,朝廷尤尊崇城隍。康熙23年(1684)澎湖入清版圖,循舊例設巡檢司於暗澳,至雍正5年(1727)撤巡檢司,翌年改設澎湖糧捕廳於舊署。乾隆時胡建偉於《澎湖紀略》提及:「文澳城隍廟在廳署之東」,此為文澳城隍廟最早出現之文獻;其確實興建年代已不可考,可能在康熙、雍正兩朝之間。廟內原有各種聯匾文物,多已毀棄無存,目前保留有一香爐,上刻「嘉慶二十四年荔月(即1819、農曆6月)辛懷潘敬獻」字樣,是廟內最早的文物。光緒15年(1889)澎湖廳署遷至原澎湖水師副將署(今澎湖天后宮西側),文澳城隍廟遂轉變為文澳之地方廟。
依地方志記載,咸豐元年(1851)澎湖廳署典吏呂純孝曾主導重修文澳城隍廟。民國39年地方士紳集資重修,雖面寬未變而縱深加深,即今日所見形式。民國56年籌資再修,4年後進行油漆彩繪。民國81年三度修復後迄今。民國95年道路闢建,廟宇西側立面及天際線益形顯豁。
文澳城隍廟自民國81年修復竣工,迄今已逾20年,經現況檢測,發現目前各部位均出現程度不一的毀損情形,包括:牆體龜裂、白蟻侵蝕,尤其以建物左右外側牆及歸帶多處龜裂,導致室內滲水,牆面出現汙漬,使得拜殿左次間圓桁出現蟻道痕跡,直接影響文澳城隍廟的建築結構安全,其影響層級相當廣,故必須立即進行建築物本體損壞之修復工程。
文化局表示,本次修復工程經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報計畫,核定總經費1,090萬3,000元,文資局補助872萬2,000元(80%),縣府配合款218萬1,000元 (20%)。工程由昇杰營造公司得標承作,發包金額770萬元;監造暨工作報告書案(含因應計畫)由張義震建築師事所得標,發包金額150萬元,工期300日曆天,預計104年11月20日竣工。
本次修復工程主要以材料檢修及環境改善為主,目前室內屋桁已發現半數以上需進行修補或抽換作業,而白蟻蛀蝕之狀況也波及部分木雕及木構件,需進行局部抽換作業。在後續拆除作業後,將再檢視木結構破損情形,盡量保存可繼續沿用之材料。而天井之鋼棚架在拆除後,可恢復原貌,增加室內環境之排風換氣量,減少油煙滯留室內,造成室內環境髒污及屋頂環境濕熱等狀況,延長建築物保存壽命。另考量施作期間可能遇颱風季節,將影響屋頂拆除工程,因此編列簡易之鋼棚架搭配室內外鋼管鷹架進行修復之用。又室內用電、消防及監視等電器工程已經歷二十餘年,現場附加線路繁多,消防監視等系統皆不符現有需求,有造成火警之虞,因此本次工程將同時進行改善,增設適當之設備及線槽,進行管路整合。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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