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珮玲/澎湖報導)有關澎湖時報103年12月23日報刊「被指投藥養魚,養殖業者反彈」新聞內容指出,「商業周刊」張姓筆者在「澎湖有機產地小旅行」的文章內指出一般陸上魚塭養殖業者,下藥的情形非常嚴重,從小魚苗開始就要投藥,以免運送過程魚苗受到驚嚇而損傷,且飼料還加了抗生素、生長激素等事項,嚴重影響本縣取得「澎湖優鮮」認證養殖業者聲譽及權益。
為此縣府要求商業周刊及張姓筆者就此不實指控進行說明,並已收到正面回覆,張姓筆者說明該篇文章本意並非指澎湖的魚塭養殖有下藥的情形,而是在筆者實際到澎湖產地體驗後,才發現澎湖養殖漁業在天然無污染的環境下養殖的良心,對於文章造成澎湖地區的漁民朋友誤解,深感抱歉,並請縣府協助說明澄清。商業周刊則表示因張姓筆者並非商業周刊之記者,該周刊網站僅是取得張姓筆者同意後將文章轉載於網站,在接獲縣府反映後亦立即聯繫張姓筆者,取得筆者同意後,即刪除該篇文章內提及養殖漁業使用藥物的描述,完成勘誤。
縣府除強調堅決捍衛本縣養殖漁民權益之外,未來亦將持續推動澎湖優鮮水產品產地證明標章制度,除積極輔導本縣養殖戶參與認證外,並嚴格執行水產品抽檢驗,檢驗結果皆須符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規定,除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外,亦能保障認證養殖戶之權益,縣府亦呼籲民眾在選購水產品時挑選經過「澎湖優鮮產地證明標章」認證的水產品,才能享受高品質又安全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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