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本縣軍民聯合防空「萬安39號」演習,將於本(105)年4月8日(星期五)13時30分至14時登場。馬公警分局特於本(4)月1日下午,由業務組組長吳仁瑞率同啟明、光明、文澳三所所長及業務承辦人,針對人潮易聚集之中正商圈、馬公港旅客服務中心、南海遊客中心、北辰市場等路段,加強宣導。除沿途發放宣傳單外,更於宣傳車加掛布條加強宣導,期使民眾都能儘早知悉演習消息,以利在演習當日配合警察、民防人員及憲兵指揮與引導,實施人車疏散避難。
鑒於本次演習需實施人車疏散避難管制,為利演習順遂,馬公警分局針對市區飯店、便利商店、旅行社及租車行等商家及住戶,全面實施宣導。提醒業主(員工)、蒞澎遊客及民眾在聽聞警報發放後,應即拉下鐵門、緊閉門窗、熄滅燈火及音響管制,人員亦應迅速進入鄰近之防空避難地下室避難。另外,為達到全面宣導,廣收演習實效,馬公分局分局長周冠輝特別要求業務單位及各分駐(派出)所勤區員警,進行轄內逐戶宣導,並善用社區廣播系統、電子看板、有線電視臺等強力播送,另籲請轄內各機關、學校、商家及旅遊業者,都能配合警方全面宣導,務使鄉親與遊客都能知悉演習消息,以避免造成民眾及遊客的誤解與不便。
馬公警分局也特別提醒鄉親,本次萬安39號演習採預告演習日期、時間方式實施。演習期間,於道路行駛之車輛需緊靠路邊停車,並接受警方指揮進入鄰近避難處所避難;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船)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至於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但應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燈火、音響管制,如不依警、憲或民防人員引導,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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