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又到了章魚的產季,為了讓澎湖的海洋資源得以永續,馬公市長葉竹林特別提醒民眾本月29日起至4月12日為章魚禁漁期,請民眾遵守禁漁規定以免受罰。
2至5月是本縣章魚的產季,每年此時,章魚便聚集潮間帶準備交配產卵,由於價格居高不斐(800-1000餘元/台斤),投入捕捉行列的民眾為數不少,「夜照章魚」的海上活動,於是讓澎湖的潮間帶燈火通明,捕章的人潮更令夜晚的澎湖海岸一點也不寂寞,但也由於過度撈捕,不僅讓澎湖特有品種章魚有滅絕的憂慮,潮間帶遭大量踐踏破壞,更是所有海洋物種生態的浩劫。
為了保護澎湖縣特有種章魚資源之永續,本縣特別訂有「澎湖縣特種章魚漁業資源管理有關限制事宜」,本年度的章魚禁漁時間為3月29至4月12日。
在選前便呼籲強調澎湖地區該落實魚類保護措施、確保海洋生態永續發展的葉竹林表示,2至5月的短暫產季,是民眾搶補潮,也是澎湖特種章魚是否能夠成功交配、產卵及孵化的關鍵。而澎湖地區海域已有多種生物消失於無形,他再次呼籲民眾配合禁漁規定,不要掏光子孫的生活資產。
根據漁業法規定:禁漁期間不僅禁止採捕,舉凡處理、販賣或持有澎湖縣特種章魚都屬違法。
他進一步強調:若違反禁漁規定者,依據漁業法第60條第二項規定。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科併新台幣15萬以下之罰金,民眾請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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