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澎湖縣的優勢在於天然環境及漁業資源,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為維護自然生態及環境景觀,結合地方法院檢察署、環保局及保七總隊第3大隊等相關單位,加強查緝傾倒廢土或營業用廢棄物等重大環保犯罪,並查扣犯罪機具及不法所得,澈底打擊非法與暴利。104年下半年(7至12月) 計查獲環保犯罪8件、16人,經內政部警政署於全國22個縣市警察局評比中脫穎而出,名列第4名,績效卓著。
環保犯罪的傷害非一般犯罪所能比擬,危害範圍、程度攸關民生及國家形象至深且鉅,而相關防制環保犯罪工作更是政府施政重要工作。為保有下一代清淨的生活環境,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提醒民眾及業者,勿貪圖方便或為牟取不法利益,任意非法棄置、排放、回填或掩埋廢棄物,嚴重汙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社會的負擔。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或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而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許可的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者,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保護及生態維護是全球關注之重要課題,保護環境永續經營已形成全民共識。如果民眾發現有人亂丟垃圾或將整車的垃圾運到偏僻地點傾倒者,請記下車號,立即通報警察局(110)或環保局(06-9221778),以共同維護菊島的清潔、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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