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監察院104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2組監察委員江委員明蒼、仉委員桂美、方委員萬富暨巡察秘書一行8人,將於本(105)年2月23日、24日蒞縣巡察。
本次監察委員受理民眾陳情時間及地點為:2月24日上午8:30-10:00於澎湖縣政府第1會議室(縣府大樓第3棟2樓);陳情順序將依登記順位進行,此外,陳情民眾應在事前備妥相關陳訴資料( 一式2份),俾便受理。
縣政府行政處表示,有需要陳情的民眾,即日起請於上班時間洽縣府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陳訴書可至為民服務中心領取或至縣府全球資訊網下載,相關問題請洽為民服務中心(電話:06-92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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