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素貞/澎湖報導)財政處表示,縣府依內政部訂定之「地籍清理實施計畫」,將於今年11月25日起代為標售公告103年度第2批第1次(80筆69標)及第1批(77筆61標)第2次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共計157
筆130標),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參加投標。
財政處進一步表示,本批代為標售土地自103年11月25日至104年2月25日公告3個月,受理投標期間自104年2月25日起至104年3月12日上午9時30分開啟信箱時止,採郵寄投標,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預計於104年3月12日上午10時開標,本批代為標售土地相關事項,除得於縣府、地政事務所、鄉(市)公所、土地所在地村里辦公處及澎湖同鄉會詢問或查閱公告外,亦可至縣府財政處網站(網址:http://www.penghu.gov.tw/finance/)「地籍清理專區」查詢相關訊息。
財政處最後表示,標脫土地所得價金將儲存於保管款專戶,原土地權利人得自儲存之日起10年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土地價金,10年期滿無人領取則歸屬國庫;若經2次標售而未能標脫的土地,將登記為國有,權利人亦得於國有登記之日起10年內檢附證明文件依第2次標售底價申請發給價金。另財政處再次特別提醒,公告土地之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雖已超過清查公告之申請登記期間,惟於標售前,仍得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更正登記,屆期未申請登記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將由縣府代為標售。此項政策攸關民眾自身權益甚鉅,民眾如有上述土地登記問題,應儘速洽詢地政事務所申辦更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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