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來函照登】
縣府強逼嘉明海運不得停泊鎖港合法業者遭無情對待 無非是政治迫害
嘉明海運於民國89年取得航政主管機關固定航線證書,經營貨輪載貨航行往返於布袋與鎖港,營運已15年之久,如今縣府一道公文就要限制嘉明輪停泊於鎖港碼頭,罔顧業者權益,無視鎖港甚至大澎南地區產業發展與經濟繁榮,且縣府屢屢發表不實報導攻擊本公司,隱匿相關會議記錄,試圖誤導群眾認為本公司違法停泊,商譽影響甚鉅,黑箱作業,目的就是為了逼迫本公司離開鎖港碼頭,業者多年心血與數千萬餘投資石沉大海,員工人心惶惶擔憂沒工作,澎南地區商家準備面臨歇業危機,這些民生問題縣府絲毫不在乎,縣長政見以民意為基礎,104年4月16日於鎖港社區召開黑箱說明會,里民200餘人的意見左耳進右耳出?這豈不是自打嘴巴,27天可以把一家合法經營且對地方產業發展與繁榮有相當貢獻的業者趕盡殺絕,行政程序如此草率,縣府如果一意孤行,業者除了尋求司法管道對縣府相關承辦人員進行提告外,不排除發動另一波更大的抗爭,抗議縣府藐視大澎南地區人民的意見。
縣府與業者公文對話時程記錄如下,何時發函兩次開會通知予業者協商,縣府不攻自破,謊言滿天飛:
日期 |
事由 |
103/5/12 |
業者發函縣府,詢問嘉明2號續停鎖港碼頭一案。 |
103/5/29 |
縣府回函業者,嘉明2號不得停泊鎖港 |
104/9/30 |
業者發函縣府,續租旅客服務中心 |
104/10/27 |
縣府回函業者,不予續租旅客服務中心(到期前四天才發文) |
104/11/3 |
縣府發函業者,協調嘉明輪遷移鎖港一案,雙方並未有明確共識,且眾多議題皆未列入會議紀錄,黑箱作業再次啟動。 |
104/12/4 |
縣府發函業者,要求104/12/31前遷移鎖港碼頭 |
104/12/10 |
業者親自遞交陳情書予縣府辦公室主任陳豪吉,期望與縣府和平對話 |
104/12/23 |
業者於議員辦公室再次親自遞交陳情書予陳縣長,尋求對話管道 |
104/12/24 |
縣府發函業者,再次提醒104/12/31前遷移鎖港碼頭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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