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本(11)月6日報載:「少年持鐵管無照行車被抓 楊曜幫家長到場關切」一事,警方提出說明。
經查當日約19時45分,楊立委開車至分局中庭停車場,適遇馬公分局偵查隊隊長,隊長欲請楊立委進入隊內,惟楊立委表示要至他處用餐即離去,並未進入派出所內,亦未進入分局內,且未影響案件處置。其僅以電話聯繫光明所所長對本案謹慎認定處理,另致電警察局公關科長轉達馬公分局長對於少年攜帶鐵管部分,是否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之構成要件,要審慎認定。
另有關報載要求馬公分局長周冠輝到台北市立法院備詢一事,乃楊立委將於近日請警察局副局長及分局長至立法院辦公室,就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界定召開座談會,以做為提案修法之參考。
警方表示,就此案目前仍依法查處中,且針對轄內發生之各類案件,當本於職責,持續積極偵辦處置,並要求辦案程序正義,以維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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