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籍平台船「DONGJI NO.2」擱淺於澎湖將軍嶼海域案
進度說明:
(本報訊)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12月18日下午3時第2次應變會議,會議結論重點如下:
(一)船東雖未依前次會議決議提出船體移除計畫,考量船東以積極態度處理後續事宜且已完成殘油移除,原則上不予以裁罰。本案以盡快處理為原則,後續仍視船東或保險公司之處置態度作為裁罰依據。
(二)中華海事檢定社在會中說明已於12月15、16兩日進行船況檢視,船體有多處破損或撕裂情形,且有舯拱現象。請中華海事檢定社儘速向船東確認後續保險責任歸屬,以確認後續係採船舶救援或全損移除方式進行。
(三)會中說明難船已完成艙內殘油(柴油)抽除,共15公秉,請中華海事檢定社提出殘油確認報告,另船上遺留之油桶、油漆數量,其固定方式、風險評估等亦請一併納入報告中說明。
(四)請元昌船務代理及亞洲打撈公司儘速向船東確認並出具平台船上設備、機具及各項物料清單。
(五)為如實訂定船體移除計畫,亞洲打撈公司預計下周一(12/20)至難船勘查,前往時請一併加強油桶繫固,同時佈放吸油棉等除污資材預防零星油污,並於周五(12/24)下午5時前提送船體移除計畫(含平台船上機具、設備拆解後暫存地點),如未準時提送該局仍依商港法進行裁處,若因天氣惡劣無法前往勘查,則再視情況討論後續期程。
(六)亞洲打撈公司至難船勘查時,請元昌船務代理會同前往,並拜會當地村長、理事長等地方代表說明目前處理狀況。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