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口罩相關措施及規定
(記者李復源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17日宣布,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口罩相關措施及規定,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得於戶外免戴口罩:
1. 於室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5.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免戴口罩。
6.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臺鐵高鐵用餐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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