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府放寬餐飲規定 10日起業者依防疫指引 免申請審核
可開放內用
(記者陳猛/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7日宣布,自10日起適度鬆綁餐飲場所內用規定,澎湖餐飲場所符合實聯制、維持社交距離或設隔板等規範可直接開放內用,不必事先向縣府申請審核,但縣府將持續稽查、輔導業者,維護消費者用餐安全。
澎湖縣政府表示,國內本土疫情持續降溫,縣府滾動式調整防疫措施,適度鬆綁餐飲場所內用規定,自10日起餐飲業者如要開放內用,不用事先向縣府建設處、衛生局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循下列防疫規範。
一、採實聯制。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
二、不同桌顧客間應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人與人保持1.5公尺)或使用隔板。
三、家庭型態聚餐,仍應遵循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但如為同住且需照顧的嬰幼兒,可不需梅花座。
四、建議優先使用個人套餐,如使用合菜,由專人分菜後上桌。
五、餐飲服務人員嚴格落實健康管理: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外場人員口罩加面罩,內場人員口罩加帽子。
六、每日加強餐飲場所環境、廁所消毒,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
澎湖縣政府表示,餐飲場所是民眾日常重要飲食地點,10日起雖免事先申請、審核,即可開放內用,但仍應落實中央所訂「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縣府衛生局、建設處會持續稽查,為業者、用餐民眾的防疫安全把關。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