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苗第二次分配量說明
(記者李復源報導)為提升目前優先接種COVID-19疫苗對象之接種率,將於6月17日起,依各縣市75歲以上人口比率,進行第二次疫苗撥配,預計配送394,800劑。
自6月12日起,已陸續撥配68.8萬劑(含高風險縣市及中高風險縣市額外撥配2.49萬劑)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提供第一類至第六類優先對象(包括「第一類至第三類尚未接種第一劑疫苗者」、「住宿式長照機構工作人員及住民」、「洗腎患者」及「75歲以上長者」)接種。
為提升前揭對象接種率,本次疫苗配送量是以各縣市75歲以上長者人口數之26%核估,同時考量疫情風險程度,高風險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增配10%,中高風險縣市(桃園市、臺中市、基隆市、苗栗縣及彰化縣)增配5%,合計配送 385,800劑。加上前次疫苗撥配量,預估可讓全臺75歲以上長者接種率至少達53%。
另考量部分縣市及離島縣市交通不便、疫苗配送不易且醫療資源相較不足,指揮中心規劃「離島-偏遠地區擴大接種計畫」,額外撥補臺東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共9,000劑疫苗,提供縣市依轄內接種需求規劃疫苗接種作業,其中連江縣撥配量將提前於6月16日配送。
為確保疫苗接種安全,建議先前曾因接種疫苗或任何注射治療後發生急性過敏反應之民眾,接種後請於接種處或附近留觀至少30分鐘,一般民眾則建議至少留觀15分鐘,並自我密切觀察15分鐘,以利即時處置該類急性過敏反應。
接種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癲癇、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24小時以上、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下肢腫脹或疼痛、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任一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疫苗接種史,以利醫師及早釐清病因,並給予適當臨床處置。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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