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 海巡署聯合澎縣府扣留台灣淺堆大陸抽砂船
依專經法及土石採取法究辦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會同澎湖縣政府首度聯合取締台灣淺堆大陸抽砂船,24日上午6時15分以優勢警力成功扣留4,226噸級「豐溢9969」抽砂船、27,711噸級「長鑫36」運砂船、28位船員返回馬公,並報請澎湖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第20條及「土石採取法」第36條究辦。
澎湖縣長賴峰偉對執法人員冒險取締表達深切感謝,親至馬公港迎接專案指揮艦高雄艦返航,並致送10萬元獎金,慰勉海巡同仁辛勞。
賴峰偉指出,此次至台灣淺堆扣押抽砂船、運砂船是國內首案,後續完成採證及法律程序後,縣府研議裁處最高500萬元罰款,以達嚇阻作用,建立常態化處理非法海上抽砂機制。
專案指揮官海巡署艦隊分署長謝慶欽表示,此次動員3艇3艦、約100位海巡弟兄,連夜進行18個小時查緝、8小時拖曳,共花費26小時完成。24日凌晨3點52分,金門艦發現越界抽砂船及運砂船,約45至50艘,海巡隊運用雷達監控、埋伏,清晨6點左右,他下令進行攔截並登檢帶岸。
謝慶欽說,此次扣押運砂船,船長172公尺、近2萬7,000噸,目前暫泊內垵海域,另抽砂船4,226噸,因船速較慢,預計25日凌晨抵達澎湖,全案將移送澎湖地檢署、經濟部及澎湖縣政府追究其刑事及行政責任。
針對陸船違法抽砂,今年7月,賴峰偉曾赴泉州與福建省海洋執法單位座談,達成共組查緝平台,互相通報違規船籍。日前,賴峰偉先後兩度前往台北與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海巡署、經濟部、法務部等部會研商取締大陸抽砂船,終於促成首度於台灣淺堆成功扣押陸船行動。
為強力取締大陸抽砂船,海巡署會同澎湖縣政府、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等單位,24日0時由海巡署艦隊分署長謝慶欽率領,從澎湖出動高雄艦、澎湖艦、金門艦、台南隊10059艇、澎湖隊10038艇、10066艇執行取締。
「臺灣淺堆」位於臺灣海峽西南側,在澎湖七美嶼西南方30浬外,距離馬公約80海浬,航程為馬公至七美的4倍,是澎湖最大傳統漁場,富含豐富生物與非生物資源,也是澎湖小管、土魠魚主要產卵場及棲息地。
近年,中國大陸因禁止沿岸抽砂,陸船集體至「臺灣淺堆」海域違法抽砂,破壞小管、土魠魚棲息地,造成澎湖海洋資源日漸枯竭。過去海巡署以驅離為主,但大陸抽砂船去而復返,伺機盜採海砂,且部分抽砂船甚至以遮蔽、塗抹船名方式規避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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