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凝聚縣內水環境巡守隊的向心力及感謝每年各巡守隊不遺餘力無怨無悔的奉獻,特訂於1120(星期日)邀集本縣的水環境巡守隊員共同參與「105年度澎湖縣水環境巡守隊年終檢討會暨表揚餐敘活動」,在會中除了對於本年度的成果及經驗互相分享外,也讓來自各不同社區的巡守隊員們,相互交流與認識,除了活絡情感外也增加各巡守隊的凝聚力及守護水環境的認同感。

 

目前澎湖縣共有18隊水環境巡守隊610名隊員,平日隊員們皆主動進行海岸淨灘、海域巡守、水污染緊急通報及社區環境清潔等工作,辛勞的付出,讓澎湖保有美麗潔淨的沙灘及乾淨的社區環境。會中進行表揚105年度績優巡守隊及樂齡巡守隊員,經評選總成績揭曉本年度第1名為東衛社區巡守隊、第2名為光明社區巡守隊、第3名為城北社區巡守隊,另3名的優等隊伍為: 隘門社區巡守隊、小門社區巡守隊、案山社區巡守隊,各頒發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另為特別感佩65歲以上仍持續為本縣水環境巡守的樂齡隊員們,會中亦表揚了菓葉社區巡守隊: 許福武先生、風櫃社區巡守隊: 陳顏美鶴女士、東衛社區巡守隊: 呂來匏女士及光明社區: 胡白菜女士受獎,特別感謝他們的熱誠及無私的貢獻。

 

這次的活動,特別感謝水環境巡守隊長期以來愛護澎湖這片土地所展現的奉獻精神,澎湖水環境的整潔乾淨,更仰賴巡守隊夥伴平日的辛勞付出。水環境巡守隊長期以來是維護縣內環境品質的幕後大功臣,平日的巡守活動讓我們感受到大家熱愛環境的心,在推動環保事務上更是讓人信心十足,帶動我們一起讓清淨的水環境閃耀澎湖!

 

歡迎有意願的社區團體也加入我們的團隊,共襄盛舉組隊加入巡守行列,一起守護我們美麗的海洋,大手牽小手,共同締造幸福永續的家園。

 

(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馬公市復興、長安、中央、啟明、重慶等5里聯合辦公處暨重慶社區發展協會,於本(20)日舉行啟用揭牌典禮,里民及貴賓全程參與,活動由山水舞獅表演開場,炒熱現場氣氛,現場並分享炸棗及糖果,展現敦親睦鄰的熱鬧氣氛。

 

當日由馬公市長葉竹林及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澎湖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陳泰銘、秘書吳南宏、議員黃春燕、呂黃春金、蘇陳綉色、陳慧玲、楊曜立委服務處主任段湘玲、馬公市代表陳永和、長安里里長呂美鳳、重慶里里長葉建祿、重慶社區理事長陳保棋參與揭牌,並有朝陽里里長顏明清、前寮里里長黃建祿、虎井里里長陳大川、光復里里長黃敏惠、光明里里長陳黃淑媛及馬公市公所一級主管皆到場共襄盛舉參與該活動,場面熱鬧無比。

 

馬公市區幾個里因無適當場所未能設置辦公處,馬公市公所一直在尋找適當場地,適逢啟明派出所遷移新址,舊啟明派出所位居市中心,民眾洽公便利,因此市長及里長積極向警察局借用該廳舍做為里聯合辦公處,同時向縣政府申請修繕補助經費,在縣府及議會的支持下爭取相關經費進行廳舍公共設備改善工程。

 

市長葉竹林表示,上任以來積極爭取各項補助經費及努力推動各項市政業務,這次設置里聯合辦公處,透過房舍修繕及添購相關設備,提升里辦公處機能,讓洽公民眾申辦事項得以便捷順暢,2樓目前有重慶社區發展協會進駐,也是社區舉行活動的重要據點,歡迎社區民眾有空來這裡走走,聯絡感情。

 

議長劉陳昭玲致詞時表示,馬公市區寸土寸金,要尋找一塊地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很不容易,未來若能尋得適當的土地,縣府及議會一定會協助馬公市公所來興建更多功能及舒適的活動中心,供社區民眾使用,同時對馬公市公所成立5里聯合辦公處也多以鼓勵,雖然大致整修完備,辦公處進駐後若有需要增加設備,請市長葉竹林多加幫忙,縣府及議會也會予以協助。

1個將總會設立在澎湖的「台灣產商會」可望106年成立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由澎湖地方人士積極籌設的「台灣產業共益經濟發展協會」,可望於1066月底前在澎湖成立,該會將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其宗旨如下:為順應時代潮流,配合與協助政府推行政策(社會型企業理念),結合共益經濟服務業之共識,積極推動落實消費者與企業主達到各種功能平衡市場機制(共益商務體),進而創造雙方多贏與倍增效果;落實穩定社會經濟成長與安定,進而達成均富主義感恩思想,造福鄉里功能之偉業;該會未來將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將計畫在全國各縣市成立分會組織。

 

該會籌備會主任委員王俊傑表示:該會總會會址將設於澎

湖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據該會「組織章程草案」顯示之主要任務包括如下:

該會是共益經濟服務業的代表,將致力於:

1.匯集會員力量,創造會員最大權益。

2.順應時代民意潮流,拓展國內外共益經濟服務業之服務與產品的市場商機。

3.積極參與產業政策的擬訂,並促進健康產業環境的形成。

4.配合與協助政府推行政策(社會型企業理念)結合共益經濟服務業之共識,訂定發展目標,改善產業結構,達成有效分工及綜效。

5.結合產、官、學、研,以有效推動共益經濟服務之應用、技術及推廣。

6.共益經濟服務業之國際化及國際形象之建立。

7.促進並協助會員接受國內外政府、機關或團體委託有關共益經濟服務事項。

8.政府與共益經濟服務相關經濟政策及法令之協助推行,暨有關之研究建議事項。

9.積極推動落實消費者與企業主達到各種功能平衡市場機制(共益商務體),進而創造雙方多贏與倍增效果。

10.落實穩定社會經濟成長與安定。

11.協助會員有關共益商務體業務調處之服務事項。

12.促進共益經濟人才之訓練與培養,並促成會員間經驗之交流。

13.促進共益經濟服務業之國際交流事項。

14.有效促進共益商務產業資訊化,以加速我國經濟轉型,擴大共益經濟服務市場。

15.接受機關、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

 

積極籌備中的「台灣產商會」,係由擁有發明專利的王俊傑先生號召地方人士所發起,據該會組織章程草案內容共分為645條;將在近期內向內政部提出登記申請,未來將協助澎湖地方推動發展經濟,讓澎湖能走上財富第10波之先進領域。

 

 澎湖縣觀光發展研究會理事長陳猛表示:對此一發展該會將樂觀其成,因為澎湖現有的硬實力及軟實力都有待加強,尤其是邁向國際化之路走得非常艱辛;因此,任何有助地方經濟發展之計畫,都值得支持與鼓勵!

 

 

            台灣產消共益經濟商務協會組織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

  本會定名為台灣產消共益經濟商務協會(英文名稱為C2C2B Commerical Association of TAIWAN簡稱 C2C2B 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宗旨如下:為順應時代潮流,配合與協助政府推行政策(社會型企業理念)結合共益經濟服務業之共識,積極推動落實消費者與企業主達到各種功能平衡市場機制(共益商務體),進而創造雙方多贏與倍增效果;落實穩定社會經濟成長與安定,脫貧致富,造福全民及長期照護鰥寡孤獨與弱勢團體。進而達成均富主義感恩思想,造福鄉里功能之偉業。

  第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本會會址設於中華民國臺灣省澎湖縣,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第 本會任務如下:

      本會是共益經濟服務業的代表,致力於:

       1.匯集會員力量,創造會員最大權益。

    2.順應時代民意潮流,拓展國內外共益經濟服務業之服務與   

      產品的市場商機。

       3.積極參與產業政策的擬訂,並促進健康產業環境的形成。

   4.配合與協助政府推行政策(社會型企業理念)結合共益經濟

     服務業之共識,訂定發展目標,改善產業結構,達成有效分  

     工及綜效。

    5.結合產、官、學、研、銷,以有效推動共益經濟服務之應

     用、技術及推廣。

        6.共益經濟服務業之國際化及國際形象之建立。

    7.促進並協助會員接受國內外政府、機關或團體委託有關共益

      經濟服務事項。

    8.政府與共益經濟服務相關經濟政策及法令之協助推行,暨有

      關之研究建議事項。

    9.積極推動落實消費者與企業主達到各種功能平衡市場機制

     (共益商務體),進而創造雙方多贏與倍增效果。

       10.落實穩定社會經濟成長與安定。

       11.協助會員有關共益商務體業務調處之服務事項。

   12.促進共益經濟人才之訓練與培養,並促成會員間經驗之交

      流。

       13.促進共益經濟服務業之國際交流事項。

   14.有效促進共益商務產業資訊化,以加速我國經濟轉型,擴

     大共益經濟服務市場。

      15.接受機關、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務主要為經濟部。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第七條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1.個人會員:

贊同本會宗旨,從事共益商務服務之個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填送入會申請書一份,提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本會個人會員。

  2.團體會員:

贊同本會宗旨從事下列業務者,檢附所列資料予本會,經本會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I.從事共益商務服務業務、顧問服務類業務之營利事業法人:入會申請書正本與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

II.從事共益商務服務應用推廣之財團法人:入會申請書正本、法人登記證與組織章程影本各乙份。

iii.本會團體會員為營利事業法人者,依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所載實收資本額;團體會員之代表以團體會員之負責人、經理人、或現任職員,年齡滿二十歲者為限。

   iv.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會員:

非從事前述團體會員之業務,但贊同本會宗旨,而其成立宗旨與營運範疇與資訊、軟體或網路有關者之非營利事業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願與本會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資訊化社會者,得填送入會申請書連同法人登記證與組織章程影本各一份申請入會,提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亦得為本會社團法人會員。 社團法人會員應派任會員代表一人。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會員之代表以社團法人之負責人、經理人、或現任職員,年滿二十歲者為限。

  3.贊助會員:

凡對本會提供贊助,得經理事會通過後,聘為本會贊助會員。

 第八條會員(會員代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之:

  1.犯罪經判決確定,在執行中者。

  2.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3.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4.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團體會員代表發生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而喪失資格時,原派會員單位另派代表補充之。

 第九條會員(會員代表)應享受之權利如下:

   1.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被選舉權、罷免權及發言

    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會員  

    及贊助會員僅有發言權)。

   2.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種活動。

   3.接受本會提供之各項資訊。

   4.請求本會協助服務事項。

 第十條會員(會員代表)應盡之義務如下:

   1.遵守本會會章及決議案。

   2.擔任本會指派之職務。

   3.繳納會費。

   4.團體會員舉(改)派代表時,應以書面載明其姓名(中英  

    文)、性別、職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上項第四款以本會收到書面通知時,其代表性生效。

   第十一條除權基準日:

會員大會前三個月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並以即期款項繳納入會費及年費後之本會新會員,始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第十二條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一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會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通過,予以除名處分。

    1.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者。

    2.言行有妨害或破壞本會名譽信用者。

    3.違反中華民國國策者。

會員代表個人行為發生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原派之會員單位應撤換之,會員代表離開其代表公司者,原派之會員單位應改派代表補充之。

第十四條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十五條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經簽准理事長核可後生效,惟應提理事會追認。

 

●第三章 組織及職員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為執行機構,監事會 

  為監察機構。會員代表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

  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任

  期四年,其名額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

  行之。

第十七條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1.訂定與變更章程。

  2.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3.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4.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5.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6.議決財產之處分。

  7.議決本會之解散。

  8.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前項第八款重大事項之範圍由理事會定之。

第十八條本會置理事十一人,監事三人,由 會員(會員代表)選舉 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三人,候補監事二人,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一人同時當選理監事時,應 當選人當場擇一擔任,否則以得票較多之職位為當選。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第十九條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1.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2.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3.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4.聘免工作人員。

  5.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6.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7.得提出下屆理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8.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由全體理 事互選之,並由全體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必須為團體會員之會員代表,且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 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綜理一切會務,其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常務理事中指定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 之;創會理事長任滿一屆得聘為「榮譽理事長」;此外,凡理事長任滿兩屆得聘為「榮譽理事長」。

第二十一條 理事長之職權如下:

  1.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案。

  2.議定召開會員大會日期。

  3.執行法令及本章程規定之任務。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之職權,協助理事長執行理事會議決議案及處理日常會務。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1.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2.審核年度決算。

  3.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4.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5.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二十四條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全體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二十五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六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1.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2.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3.處理職務違背法令營私舞弊或其他重大之不正當行為,經會員

   大會解除其職務。

  4.被罷免或撤免者。

  5.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七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副秘書長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第二十八條 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工作組,各 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各組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若干人,均由會員擔任,並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同意聘任之,任期均為一年,組織簡則由 理事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前項委員會、工作組均視為本會內部組織不得對外另立經費預算。

 第二十九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若干人,名譽理事、顧問各若干人,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會

 第三十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經送達通知能適時到會者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三十一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三十二條 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 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理事及監事之罷免、財產之處分、本會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權利 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

 第三十三條 理事會、監事會每三個月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三十四條 本會常務理監事會每三個月舉行聯席會議一次,由理事長擔任主席。

 第三十五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議滿兩個會次者,視同辭職,由候補理監事依當選得票數多寡依序遞補之。

 第三十六條 理事長或常務監事無故不依章程規定召開理事、監事會議超過兩個會次者,以不願執行職務論,視同辭職,另行改選。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經費以下列各款充之:

   1.會員入會費:

   i.團體會員二千四百元

   ii.個人會員一千二百元

   iii.贊助會員三萬元以上

   2.會員常年會費

   i.團體會員每位會員代表二千四百元

   ii.個人會員一千二百元

   iii.贊助會員三萬元以上

  3.補助費

  4.會員捐助

  5.基金孳息

  6.委託收益

  7.其他收入

 第三十八條本會會員出會時,所繳各項費用概不退還。

 第三十九條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條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 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 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 員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四十一條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辦理。

 第四十三條 本會辦事細則由理事會另訂之。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

 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國民年金保險」自民國97年開辦,旨在服務25歲至65歲間,未參加任何職業保險的民眾,納入成為保險對象,為全體國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國保是目前社會保險制度中最為年輕的保險,為讓民眾清楚了解如何納保、如何繳費及如何請領等相關疑問,縣府社會處於1117特別結合西嶼鄉的社會福利好厝邊「西嶼社會福利館」(原小門國小),辦理「國保HowEasy」國民年金宣導活動,藉由深入淺出且輕鬆活潑的互動方式,除由國民年金服務員進行有獎徵答外,也藉由活動上的提問來提升對於國民年金保險的印象。

 

近年社會福利社區化一直是縣府社福推動的目標,希望透過社區型福利服務方案及各式管道的社會福利宣導,提高民眾福利服務使用的近便性及社會問題預防工作的效益,以建構本縣更加完善的福利服務網絡。

 

社會處表示,建構完善的社會福利網一直是縣府執行的目標,現行本縣於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及社會救助等已有多樣態的服務提供,未來期能透過各鄉市的社會福利館及社區式的服務,整合出廣泛且深入的福利服務環境。

 

 

(記者吳金里/高雄報導)高雄區農業改良場(以下簡稱高雄場) 為解決紅豆播種期播種機械供應不足的問題,開發「附掛插秧機式紅豆開溝播種機」,讓農民得以附掛於水稻插秧機上使用,增加插秧機的功能,並於本(105)1122(星期二)上午10時在該場舉辦研發成果觀摩會,邀請各界蒞臨指教。

 

高雄場林景和場長表示,高屏地區紅豆生產面積占全國的99%,秋裡作紅豆播種時期集中於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常常有農友因為預約不到代耕業者播種機械的時間,因而延誤播種時期,如延至10月下旬才播種。延後播種田區會在日照減少及氣溫降低情況下,使得紅豆生長較為緩慢,造成延後採收,因而延誤該田區翌年一期作水稻的插秧時期而影響收成。

 

為增加紅豆播種農忙時期的可用播種機械,高雄場研發可附掛於插秧機之紅豆開溝播種機,俾能紓解農友於播種農忙時期搶不到播種機的情況。該機械係附掛於紅豆播種農忙時期閒置的插秧機上,進行一畦兩行式的機械化播種,並能同時進行開溝及種子覆土作業,歡迎各界蒞臨該場參觀及了解該機田間工作情形。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網路購物快速方便,不用出門也能購物,不過隨著網路購物環境漸趨成熟,犯罪者腦筋也動到網路買家上,並藉由網路之迅速及便利從事詐騙行為,鄉親在網路購物交易時可得小心注意。

 

蔡姓女子在10月中旬透過蝦皮APP購買除濕機,並加入賣家LINE與他私下聯繫交易事宜,由於該賣家販售價格較市價便宜,因此談定價錢後購買了2台並依約匯款新臺幣6,000元至指定帳戶,惟賣家收到錢後卻遲遲未出貨,以各種理由拖了幾日後卻再也無法連絡,瀏覽賣家帳戶時發現已遭停權,才驚覺遭詐騙,趕緊至派出所報案。

 

另一名宋姓女子於6月中透過蝦皮APP購買大象安撫枕,並已順利拿到貨品,然在10月初接到自稱蝦皮拍賣網站的客服人員來電(+886226416176),表示因為系統有錯誤,導致這筆訂購變成12筆,所以將從帳戶重複扣款12次,要替宋姓女子聯繫銀行客服人員取消這筆交易,並要求宋女提供當時交易卡片後的客服電話,接著歹徒又冒充銀行客服人員(+221910025)來電要求至ATM操作取消設定,宋姓女子便依照歹徒指示分別匯入了3個帳戶,共新臺幣13萬元,返家後跟丈夫提起此事,丈夫跟她說這是詐騙後,才趕緊撥打165專線報案。

 

蝦皮購物詐騙件數一直居高不下,從今(105)年9月份至今,常常列為高風險賣場的前3名,分析蝦皮購物詐騙手法,發現民眾在蝦皮上最常遭詐手法為:私下交易及解除ATM分期付款設定。通常私下交易是詐騙賣家要求買家加LINE或其他通訊軟體談買賣細節,並給予買家一定的折扣或優惠誘騙買家,許多被害人因此掉入陷阱,完成交易後卻沒有在平臺上留下交易紀錄,一旦發生詐騙行為,買家經常求償無門,因此提醒民眾在網路購物上應避免私下交易方式,保護自身財產安全;另「解除ATM分期付款設定」通常是歹徒駭入賣場掌握被害人個資後進行詐騙,提醒常利用蝦皮購物的民眾多加留意,接到疑似詐騙電話,聽到關鍵字「解除ATM設定」、「誤刷條碼」、「重複訂購」、「12筆」等關鍵字,請立即掛掉,這絕對是詐騙手法。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再次提醒民眾千萬不要私下交易,而且ATM沒有解除設定的功能,同時也呼籲購物網站等相關業者應加強防護措施外,保障消費者的交易安全。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華山基金會白沙愛心天使站迄今已成立屆滿五周年,昨(18)日上午10點,假赤崁老人文康活動中心舉辦「我來皂您 白沙站感恩茶會」,由華山基金會高市澎金區市站長林芝瑤主持,白沙鄉長秘書宋小姐、赤崁村長黃禮聰及志工朋友們與老人家們三十餘人皆共同參與、見證這五週年慶。

 

開場由白沙樂齡中心成員表演太鼓達人秀炒熱氣氛,也帶長輩及來賓們一起藉由服務影片回顧過去服務的歷程;另外華山長年義工余柔蓁老師也是手工皂達人,現場教導長輩們DIY手工製作檀香皂,象徵長輩有華山「罩」的未來,勢必光彩又明亮現場蔡阿嬤表示,原來香皂做起來那麼簡單,雖然有些費時,但真的很期待可以用到自己製作的香皂。

 

   華山基金會在全台為三失(失智、失能、失依)長輩,提供免費到宅訪視、陪同就醫、護甲、原床泡澡等服務,澎湖地區共設有3個天使站,服務近300位弱勢長輩,足跡遍及馬公、湖西、白沙、西嶼、望安等鄉;現正發起「愛老人 愛團圓」年菜募集公益計畫,邀請在地鄉親認助弱勢長輩愛心年菜,每份600元(含六菜一湯一甜點及年節禮品),邀請您與我們一起讓老寶貝孤單的餐桌上,有一道道溫暖的年夜飯,讓愛在菊島飄揚,愛心專線:(06)993-1887 楊先生。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澎湖縣105年度紫錐花運動「健康反毒-青春洋溢動態才藝競賽,昨(18)日在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綜合館登場,參賽的四校十支隊伍一百多名的學子熱力全開,力挺紫錐花,宣示反毒、共同打造無毒家園的決心。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與學生校外會為鼓勵學生從事正當的休閒運動,珍愛自己、遠離毒害,特別以「健康反毒-青春洋溢為主題,擴大辦理紫錐花運動動靜態才藝競賽,希望透過多元的活動讓高中職、國中小的學生參與其中,每個學生都能以健康的休閒活動取代菸、毒的誘惑,珍愛自己,遠離毒害的威脅。

 

活動由督導桑治強主持,澎湖縣政府盧參議春田、少年隊曾隊長啟揚、教育處學管科蔡科長瑞全、澎湖海事薛主任永和、馬公高中林主任佩貞及各參賽國中校長們共同帶領全體與會人員進行無毒家園反毒宣誓,展現拒毒、抗毒堅定的態度與決心。

 

在靜態才藝競賽方面,以「紫錐花」之健康、反毒及愛己愛人之意象,結合「健康反毒-青春洋溢」之概念,透過「四格漫畫」之創作,表達對毒品危害之警惕,共計107件作品,相當踴躍,各組得獎者如下:高中職組-第1名澎湖海事-謝安怡,第2名馬公高中-趙沛洋,第3名馬公高中-龔思穎,第4名馬公高中-吳右苺,第5名馬公高中-張育瑄,佳作6名為馬公高中吳芃欣、馬公高中吳映彤、馬公高中吳開陽、馬公高中蔡思齊、馬公高中薛翊彤、馬公高中林洸渼、楊映嫻;國中組-第1名馬公國中-陳元元,第2名白沙國中-張凱婷,第3名鎮海國中-胡軒瑋,第4名馬公國中-朱紘廷,第5名白沙國中-曾茗邠,佳作6名為西嶼國中-顏佑丞、吉貝國中-莊承泰、西嶼國中-薛宛倫、馬公國中-王聿安、西嶼國中-馮貽霆、馬公國中-李又成;國小組-第1名中正國小-蔡沛璇,第2名中正國小-蔡韶均,第3名竹灣國小-賴主心,第4名竹灣國小-顏冠鈞,第5名外垵國小-李又恬,第6名中正國小-薛又瑄,佳作7名為七美國小-許倢瑜、七美國小-顏偉樊、中正國小-蔡佳臻、中正國小-洪敬安、中正國小-陳杏宜、七美國小-張穗庭、中正國小-洪禕柔,共36位同學獲獎,得獎作品陳展於會場旁的健康反毒走廊。

 

動態才藝競賽於昨(18)日假澎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綜合館舉辦,國高中共計有四校十支隊伍報名參加,以話劇、歌唱、舞蹈、吉他等才藝,融入紫錐花運動反毒宣教,使參加學生充分明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積極意涵外並充分發揮團隊精神。

 

活動中只見各參賽隊伍無不卯足全力,而評審團隊依各隊的主題切合度、創意表現、整體表演與協調性,造型及道具等評分結果,高中職組由澎湖海事-熱舞社奪冠、澎湖海事-食三乙隊、澎湖海事-當我們童在一起隊分居2、3名;2名佳作為馬公高中熱舞社奔向陽光及魔鬼終結者;國中組由湖西國中-湖中街舞隊拿下第1名、白沙國中-反毒特攻隊第2名;兩位專業評審分別提供同學寶貴的意見,勉勵同學在反毒主題呈現時多結合各種才藝及創意,進退場時加強流暢度及默契,期望更多的同學投入參與,全場在一片歡樂聲中進入尾聲,活動圓滿結束。

(記者吳金里/高雄報導)交通部航港局於今(18)日假交通部集思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舉辦「105年度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MTNet)成果發表會」。會中並邀請交通部次長祁文中、航港局副局長李雲萬及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總經理馬宏燦致詞。次長祁文中表示,自91年起已推動3期計畫,陸續開發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MTNet),並感謝CIQS各單位協助配合,以持續提升航港服務品質與效率,滿足各方使用者需求,達到永續智慧、創新友善。

 

副局長李雲萬也提到,截至今(105)10月底,申請使用業者已達9,602家,航運業者暨機關使用者申請帳號人數共計17,089人,應用系統平均每月使用量高達9萬人次,數據顯示這個平臺已逐漸成為我國不可或缺的航政及港政服務系統,未來航港局將持續以簡化、整合業務流程與主動服務為目標,持續與其他機關資訊交流共享,以提供更即時、更多元的一站式服務。

 

本次發表會定位為「領航藍海 展望未來 MTNet回顧與創新」,持續加強便民服務,強化航港作業e化順暢;今年精進船舶進出港預報功能,提供MTNet免費傳輸貨櫃艙位配置圖服務;強化船舶適航性及安全管理,預約檢丈申辦服務;且為提供MTNet更穩定、不中斷的服務,建置MTNet異地備援機制,達到緊急應變與營運持續的目標;並向與會貴賓說明MTNet之未來展望,其宗旨係從航商業者的需要看到航港局的責任,以不斷提升能力,協助業者解決問題與建立價值,致力於優化航港行政服務,航港局將以更安全、更便利、更親民為目標持續提升MTNet服務功能。

 

發表會現場同時開放系統體驗區讓參與人員現場操作,藉由發表會的互動交流,讓使用者感受到更便民的服務。航港局也將秉持「便捷化、智慧化、安全化、國際化」之理念持續推動MTNet,以強化MTNet區域間之資訊連結,以融入全球經貿體系,促進我國貿易繁榮發展,提升國家整體的競爭力。

 

本次發表會邀請海運相關公協會、航港業者、資訊業者、海事院校、行政院、財政部關務署、衛福部疾管署、內政部移民署、交通部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參加,計有150位代表共襄盛舉。 

 

(記者許耀彬/澎湖報導)內垵社區發展協會18日下午假內垵社區暨農漁民活動中心辦理「國民年金宣導暨預防詐騙宣導」活動,宣導國民年金保險之內涵與認知及強化民眾防詐騙概念,約有100多名村民熱情參與,縣長陳光復專程到場,向村民親切問候並宣揚縣府社會福利政策。

 

18日下午3時於內垵社區暨農漁民活動中心辦理「國民年金宣導暨預防詐騙宣導」活動,透過輕鬆有獎徵答方式宣導國民年金保險意涵及強化民眾反詐騙認知,民眾踴躍搶答,活動氣氛熱烈。

 

陳光復表示,縣府雖然財政困難,但致力於社會福利升級,落實老人安養,例如75歲以上獨居一般戶長者免費餐飲服務,透過每天的餐食服務,關懷老人的生活起居,提供基本居家照護,讓旅居外地的子女可以無後顧之憂,放心在外打拚。

 

包括西嶼鄉長許月里、內垵村長陳正賢、內垵社區發協會理事長薛雲鴻等共同參與。 

 

(記者哈奇/澎湖報導)馬公市潮音寺於中華路387重建,昨(17)日上午辦理上樑典禮住持法華師父主持,議長劉陳昭玲、副議長陳雙全、前縣長王乾發、縣府秘書吳南宏、馬公市長葉竹林、秘書洪長青、啓明里長謝宗輝、中屯國小校長謝國村、山水國小校長翁安明等皆前往祝賀,祈求工程順利。

 

典禮開始前,由澎湖縣漢樂八音團團員演出而後法師誦經灑淨再由山水國小舞獅演出「祥獅獻瑞」,可愛的學生認真揮動鼓棒,讓大家能夠體驗到戰鼓之聲勢與震撼,敲出歡天喜地的鼓樂,彷彿為新一代人間佛教道場歡呼。

 

上午九時正迎請法師虔誠禮誦楊枝淨水讚、大悲咒,並由法師甘露灑淨,帶領法師主持代表繞樑祈福,在「潮音寺重建會增福,上樑法會眾雲集」的上樑法語聲中,歡喜祝福上樑安置圓滿,隨後響起象徵吉慶的鞭炮。

 

法華師父致詞表示,潮音寺重建帶給澎湖地區更多希望,感謝各界對潮音寺多年來的護持,順利舉行上樑典禮;潮音寺自民國五十二年成立至今,五十餘年來舉辦各項法會活動,一直以淨化社會人心為弘法目標,然世間皆四大假合,佛寺硬體總是不堪時間的摧殘,在各處嚴重破損下,為了讓佛法弘傳能長住久遠,所以決定重新啓建,將二年後祈願重建工程如期圓滿。

 

許多信徒充滿歡喜與感恩出席典禮,期待潮音寺落成,承擔如來家業弘揚人間佛教,造福鄉里為地方帶來繁榮。

(記者洪疇雲/澎湖報導)澎防部指揮官王興禮中將率領新任副指揮官劉協慶少將等一行人,17日下午前往縣府拜會,縣長陳光復歡迎劉副指揮官抵澎履新,感謝澎防部長期協助地方事務,期望日後軍民關係更加穩固及融洽,雙方就戰備演訓議題交換意見。

 

王興禮指揮官向陳縣長介紹甫於118上任劉協慶副指揮官,陳光復肯定澎防部平時戰備保家衛民,在颱風前後的災害防救任務上給予全力的支援、有效協調各項任務表現卓著,並與地方各界保有良好互動關係,充分展現軍民一家親之精神。

 

王興禮表示,劉副指揮官係澎湖女婿,現今軍中在地澎湖籍弟兄慢慢地越來越多,每一位弟兄在基層磨練戰備演訓,並在軍中逐級養成各項專業訓練後再回到澎湖擔任重要職務,因此平時基層的訓練是建立國軍戰力的基礎。

 

包括民政處副處長陳泰銘、澎防部政戰副主任朱惠芳上校等在場陪同,雙方就戰備演訓與地方事務交換意見。

 

新任副指揮官劉協慶少將,陸軍官校77年班,曾任特戰訓練中心參謀主任、航特部人事處長、空訓中心指揮官、特訓中心指揮官等。

(記者呂水上/澎湖報導)馬公市公所於「舊啟明派出所」成立復興、長安、中央、啟明、重慶5里聯合辦公處暨重慶社區發展協會,謹訂於1120日本週日上午9時舉行揭牌典禮。

 

馬公市重慶、啟明、長安、復興、中央里等里未設置辦公處,馬公市公所一直在尋找適當場地,適逢啟明派出所遷移新址,舊啟明派出所位居市中心,民眾洽公便利,因此市長及里長積極向警察局借用該廳舍做為里聯合辦公處,同時向縣政府申請修繕補助經費,縣長陳光復十分支持成立里聯合辦公處,補助相關經費供馬公市公所進行廳舍公共設備改善工程。

 

市長葉竹林表示,上任以來積極爭取各項補助經費及努力推動各項市政業務,這次設置里聯合辦公處,透過房舍修繕及添購相關設備,提升里辦公處機能,讓洽公民眾申辦事項得以便捷順暢,除提振行政效能,並提供民眾舒適的洽公環境,歡迎里民多多利用。

 

(記者吳金里/高雄報導)高雄市大寮區農會的有機水稻農戶,今年同樣以高雄145號及高雄147號,在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奪下「產地雙冠」的耀眼成績,高雄區農業改良場(以下簡稱高雄場)林景和場長特意前去訪視,肯定農民的努力。

 

大寮區有機水稻農戶以陳家成先生為首,與太太陳林金蕊女士攜手打拼,早期傳承上一代的水稻事業,但曾在田間噴藥不慎導致中毒,便自民國84年起,轉型朝有機水稻努力,終於在民國87年取得有機認證規模約10公頃。之後,民國96年在高雄縣政府的有機專業區輔導下,持續擴大經營規模。莫拉克風災後,經營規模略縮減。在生產有機水稻的理念堅持下,至今有機水稻經營規模擴大至20公頃

 

自家品牌自民國84年創立「元品」品牌,主要為3公斤包裝米。民國96年再創「日品」品牌,以小包裝米為主。初期知名度不高,只要賣出幾包米,全家都感到欣慰;如今已在農特產展示及網路行銷上打通自己的通路,週末也在臺南農特產品市場、高雄微風市集、蓮池潭及客家文物館販售加工米食。

 

近年連兒子陳毅鴻、女婿吳俊賢及女兒也共同為有機水稻產業努力,從育苗、插秧、田間管理與收穫調製,甚至分品種以專機烘稻穀,這些一連貫過程皆親力親為、仔細把關以確保產品品質。然而雜草管理為大面積有機水稻生產上重要的環節之一,也是陳家成一家頭痛的問題。雖有小型水田中耕除草機,仍不盡完美,還需要輔以人工除草,但在南臺灣的烈日下工作,工人也逐漸吃不消,導致請工人除草逐年不易。為解決人力匱乏與雜草管理問題,已購入日本的乘坐式水田除草機。

 

高雄場林場長肯定陳氏家族在有機水稻生產的努力,並表示未來經營規模若持續擴大,須先擴充烘乾設備與冷藏設備,才能推動更多有機稻米生產,提供消費者更多「食」在用心的米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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